四木相对

穿过流水 发表于 2009-07-06 21:39:16

朋友里姓林的居多,帅G美女不少,RP一流的更多,只有两人例外。
先说林天猫。自从他先后被南周和腾讯QQ传媒致敬后,自从有小姑娘跑去喊他林哥哥后,猫就开始产生了种种错觉,并多次低调地展现高调,比如昨天在MSN:
**小朋友 说:
你怎么把ID改成林,就一字,我现在把你和其他姓林的都搞不清爽,一眼睛过去,就想这个人是林*?林**?
林——想起从前呆在南方 说:
那你现在想怎样
**小朋友 说:
别只写个林了拉!

林——想起从前呆在南方 说:
对我有什么好处,你不如买我的签名吧
**小朋友 说:
让别人记住你,这就是好处

林——想起从前呆在南方 说:
不用啊,我不需要别人记住我,别人只要记住我的作品就可以了
**小朋友 说:
恶心死了说话

林——想起从前呆在南方 说:
那你记住我了吧?
**小朋友 说:
没有
林——想起从前呆在南方 说:
噢,这么恶心都记不住,你没救了!

请大家继续疯狂给他致敬吧,直到他自己雷爆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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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说林瓜叔。
我一直觉得,不对,是我们一直觉得,以林瓜叔现在的身份,必须请客吃澳洲龙虾才对。但当我和瓜提起时,他这样回答我:“给你吃蛋炒饭,这个我做得好!”鉴于其RP直指林天猫,我很无奈地打压他:“我要跟林总说,你们林经理是怎么对待潜在合作公司的人的,然后让PwC请我吃顿大餐!”瓜听后,身体得瑟了两下,说:他请你去财富中心26层吃,厨师做得菜很好吃,那里全是会议室,挺拉风的!

对,一点都不错,照瓜的意思,他们一边开会,我坐那一边吃,他们一边做PPT讲解,我还是一边吃,他们一边头脑风暴,我仍然在一边吃,真够拉风的!

关键词(Tag): 林天猫 林瓜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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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天纽约 黑夜巴黎

穿过流水 发表于 2009-07-03 03:09:57

从璇美女的BLOG里运来的文,王文华,顶喜欢的一位智者,字字堆砌,冬暖夏凉。个么应该写篇白天北京黑夜上海

白天纽约 黑夜巴黎
王文华 于 2005年圣诞
 
紐約和巴黎,代表了我人生的兩個面向。紐約是白天,巴黎是黑夜。紐約是前半生,巴黎是下半場
 
35歲之前,我認定紐約是世上最棒的城市。我在加州念研究所,畢業後迫不急待地去紐約工作。一做五年,快樂似神仙。我愛紐約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樣:她是20世紀以來世界文化的中心。豐富、方便。靠著地鐵和計程車,你可以穿越時間,前後各跑數百年。人類最新和最舊、最好和最壞的東西,紐約都看得見。
 
所以在紐約時,我把握每分每秒去體會。白天,我在金融機構做事,一天十小時。晚上下了班,去NYU學電影,一坐四小時。在那20多歲的年紀,忙碌是唯一有意義的生活方式。活著,就是要把自己榨乾,把自己居住的城市,內外翻轉過來。
 
這種想法並不是到紐約才有的。其實從小開始,台灣人就過著紐約生活。紐約生活,充滿新教徒的打拼精神和資本主義的求勝意志。相信人要藉著不斷努力,克服萬難、打敗競爭。活著的目的,是更大、更多、更富裕、更有名。權力與財富,是紐約人的兩個上帝。而能幫你走進天堂的鞋,就是事業、事業、事業。
 
在這種弱肉強食的生活方式,為了保持領先,每個人都在趕時間、搶資源。進了電梯,明明已經按了樓層的鈕,那燈也亮了,偏偏還要再按幾下,彷彿這樣就可以快一點。出了公司,明明已經下班了,卻還要不停講手機,搖控每一個環節。在紐約,為達目的,可以不擇手段,甚至趕盡殺絕。在紐約,沒有壞人,只有失敗者。
台灣,是不是也變成這樣?
 
每一件事,都變成工作。上班當然是工作,下班後的應酬也是工作。有人談戀愛是在工作,甚至到酒店喝酒、KTV狂歡,臉上都殺氣騰騰,準備拼得你死我活。
 
我曾熱烈擁抱這種生活,並著迷於這種因為燒烤成功而冒出的焦慮。這種焦慮讓我坐在椅子邊緣,以便迅速地跳起來閃躲明槍暗箭。這種警覺性讓我練就了酒量和膽量、抗壓性和厚臉皮。但也養成了偏執和倔強、優越感和勢利眼。在紐約時我深信:能在這裡活下來的,都是可敬的對手。黯然離開的,通通是輸家。人生任何事,絕對要堅持到底。半途而廢的,必定有隱疾。在這不睡的城市,每天我醒來,帶著人定勝天的活力,跟著法蘭克辛納屈唱「紐約‧紐約」:「如果你能在紐約成功,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成功」!是的,在紐約,現代的羅馬競技場,我要和別人,以及自己,比出高低。
 
這套想法,在我35歲以後,慢慢改變。
 
第一件動搖我想法的,是父親的過世。我父親一生奉公守法、與人為善。毫無不良嗜好,身體健康地像城堡。七十二歲時,他得了癌症、引發中風,經歷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。他一生辛勤工作、努力存錢、堅信現在的苦可以換得更好的明天。我們也相信一分耕耘、一分收穫,用在紐約拼事業的精神照顧他。但兩年的治療兵敗如山倒,最後他還是走了。父親逝世的那天,我的價值系統崩潰了。我一路走來引起為傲的「紐約精神」,沒想到這麼脆弱。
 
不止在病床,也在職場。當我在企業越爬越高,才發現「資本主義」在職場中也未必靈驗。上過班的都知道,很少公司真的是「開放市場」、「公平競爭」。大部分的同事都覺得你不是朋友、就是敵人。職場上偉大的,未必會成功。成功的,有時很渺小。很多人一輩子為公司鞠躬盡瘁,最後得到一支紀念筆。那些捲款潛逃的,反而變成傳奇。
 
慢慢的,我體會到:世上有一種比「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」更高、更複雜的公平。人生有另一種比「功成名就」更幽微、更持久的樂趣。那是衝衝衝的美式資本主義,所無法解釋的。
 
我能在哪裏找到那種公平和樂趣呢?我想過西藏、不丹、非洲、紐西蘭。然後,我注意到法國。
 
住紐約時,法國是嘲諷的對象。身為經濟、科技、和軍事強權的美國,談起法國總是忍不住調侃一番。法國是沒落的貴族,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。法國人傲慢、高稅率讓每個人都很傭懶。動不動就罷工,連酒莊主人都要走上街頭。
 
搬回台灣後,普羅旺斯、托斯卡尼突然流行。我看了法蘭西斯‧梅思的《美麗的托斯卡尼》,其中一句話打動了我:「在加州,時間像呼拉圈。我扭個不停,卻停在原地。在托斯卡尼,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陽光下,提著一籃李子,逍遙地走一整天。」
 
是啊!我在趕些什麼?我耗盡青春用盡全力,拼命追求身外之物,結果我真的比別人有錢、有名嗎?更重要的,我真的因此而快樂嗎?遠方有廣闊的地平線,為何我還在原地搖過時的呼拉圈?
 
當我重新學習法國,我發現法國和美國代表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。美國人追求人定勝天,凡事要逆流而上。法國人講究和平共存,凡事順勢而為。紐約有很多一百層的摩天大樓,巴黎的房子都是三百年的古蹟。紐約不斷創新,巴黎永遠有懷舊的氣息。巴黎人在咖啡廳聊天,紐約人在咖啡廳用電腦。紐約有人潮,巴黎有味道。紐約有鈔票,巴黎有蛋糕。
 
不論是政府或個人,法國人都把精神投注在食、衣、住、行等「身內之物」。就像美國去做老大哥吧。要征服太空、要打伊拉克、要調高利率、要發明新科技,都隨他去。法國人甘願偏安大西洋,抽煙、喝酒、看足球、搞時尚。當美國人忙出了胃潰瘍,法國人又吃了一罐鵝肝醬。
 
講到吃,法國有300種起司、光是波爾多就有57個酒的產區。晚上六點朝咖啡廳門口一坐,一杯紅酒就可以聊三個小時。九點再去吃晚餐,一直吃到隔天凌晨。他們在吃上所花的時間,跟我們上班時數一樣。但諷刺的是:他們沒有「All You Can Eat」。
 
吃很重要,但也要會挑時間,朋友介紹我去試一家法國餐廳,提醒我他們禮拜二、四晚上休息。「為什麼?」我問。他說:「因為主廚要回家看足球。
 
聰明的主廚懂法律。法國法律規定一周工作最多35小時,大部分的人一年有五周的假期。而美國人把加班當作自己有價值的表示,渡假時還拿著手機回E-mail。法國人比美國人會玩。每年六月的巴黎音樂節,從午後到深夜,幾百場露天音樂會在各處同時舉行,人多到地鐵都暫停收費。每年十月的「白夜」,平日入夜就打烊的店面,徹夜營業到清晨七點。每年夏天,巴黎市政府在塞納河右岸佈置了三段、總長1.8公里的人工海灘。細砂、吊床、躺椅、棕櫚樹,自然海灘有的景緻這裡都有,讓沒有錢去海邊渡假的民眾,也可以享受到海灘風光。
 
當然,法國這麼深厚的文化,不可能只從吃喝玩樂而來。美國人讀書,為了考證照。法國人讀書,為了搞情調。每年十月的讀書節,大城市的火車站內,民眾輪流上台朗誦詩句。書店營業到天明,整晚有現場演奏的樂曲。「美食書展」選在銅臭味最重的證券交易所舉辦。小鎮書展的書直接「」在樹上,讀者必須爬到樹上,把書摘下來品嘗。
 
一直跟著美國走的台灣人,會心動嗎?
 
我心動了。十一月我到巴黎,一位法國朋友來接待我。臨走前我問他:
然後呢?」我問。
「我不懂你的意思……」
 
對我來說,「去銀行」是吃完午飯後跑去辦的小事。對法國人來說,這是他一天全部的行程。法國人總是專心而緩慢的,每天把一件小事做好。
 
這樣的生活,對美國或台灣人來說,實在是太頹廢了。的確也是。法國失業率接近10%,高稅率讓雇主寧願打烊休息,免得幫員工繳稅。巴黎鬧區紙醉金迷,但郊區的少數民族卻沒有工作機會。這些都是黑暗面,但對於每日被強光烤焦的台灣人,陰暗也許提供了喘息空間。生命的終點都一樣,有錢人的喪禮只是比較多人上香。不斷的追趕只是提前衝向謝幕,為什麼不把時間花在慢慢為生命暖場?你不需要一輩子鞠躬盡瘁、死而後已。你可以偶爾伸伸懶腰、安步當車。
 
我從巴黎回來,台北並沒有改變。關了兩周的手機再度響起,一通電話找不到我的人會連續狂call十通。和朋友見面,他很關心地問我:「好了,你現在工作也辭了、歐洲也去了,接下了有什麼projects?」
 
Projects」?多麼紐約的字眼。
 
我真想說:「好好生活,不就是人生最大的project?」但我知道在熙來攘往的台北街頭,在不到40歲的年紀,這樣說太矯情了。況且,我今天之所以有錢有閒享受法式生活,不也正因為我曾在美式生活中得到很多利益?我仍熱愛工作、熱愛紐約,但已不用像20歲時一樣亦步亦趨、寸步不離。
 
所以我說:「我還是會早起,白天努力寫作。但到了晚上,我想關掉手機。」
 
世界少了我,其實無所謂。但我少了我,還剩什麼?
 
他笑一笑:「你這是用紐約來過白天,用巴黎來過黑夜。」
 
唉,他講得真好!這應該是一個完美的妥協吧。也許有一天,我能創造自己的「白夜」,讓白天和黑夜融合在一起。但我還沒到那個境界。
 
「我要去銀行。」
「然後呢?」
 
我張大眼睛,停頓了一下。
 
「然後呢?」他追問。
「然後我會摩拳擦掌,認真地寫一篇文章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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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回家

穿过流水 发表于 2009-07-01 11:05:42

有关尸检,有关继承,有关门票,有关虐童……统统不用再理会,应了中国一句老话,人都走了,什么也别说了。
我们不断和以往相伴的人和物说再见,如同告别青春期和成长街道上的那枚硬币。
一位可以唱着歌陪我们很多年的人,无须去新闻锁定,无须去长篇大论纪念,更无须去现场追思。他要的,我们要的,不过是继续听着他的老歌,独自前进。
很多东西只能存在内心,无可分享,甚至经不起拿出对着窗外抖一抖。
有什么比记住一个歌者的声音更能让他感到欣慰的呢?
This is it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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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变

穿过流水 发表于 2009-06-22 18:04:25

七年前,上海。
有门课要求携带笔记本过去,老师专门开了院里的会议室给大家上课。当时,他略带得意地环顾四下,发现人人皆有本,于是更加得意地说:“我早在五年前就说过,总有一天,我们的学生能像跨国公司开会那样上课。”

七年后,南京。
有门课同样要求自带笔记本,同样给开了间会议室。一位老师同样面带得意地扫视众人,道:“你们每个人都有本了,恩,我们现在就像广告公司开会那样上课。”

如此雷同的场景和话语,让我恍然回到七年前。不知道两个城市之间的距离,是否也是7年?而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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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做孽的结尾

穿过流水 发表于 2009-06-06 13:20:18

我上篇说大猫通宵了如何如何,结果没两天就轮到我通宵了。

事情是这样的。端午后从南京回到本帮人民的怀抱,诸同事对我的出现都表达了这样那样的吃惊,不是吃惊我突然回来了,而是吃惊突然有几件急的不能再急、没人乐意接的活到来时,我突然回来了。

我咽了咽口水,仰望天花板幻想急中生智的可能。智尚未起,大猫已端着——必须用此动词“端”——高度约40CM的报表和报告,出现在我的偏东南方向0.9米处,抽抽鼻子说:“正好,来,过来,我跟你说……”15分钟后,换我端着一捆有如五彩炸弹的东西,冲进办公室。

又15分钟,在我还沉浸在由突然炸弹所带来的巨大悲痛中难以自拔时,韩猪的秘书来电通知40分钟后开会。

当晚10点,我吃饱饭重新端坐回桌子时,看见同事下午发来的SMS:“A报告和PPT今天必须弄好,明天那SB客户张上班就要。另两份东西,你看着办吧,他说不希望等到后天。”个么他是不希望等到后天才把人逼死吧。

马上决定去博同情,迅速给众人和我娘群发SMS“55555我要通宵了,通宵也做不完,想从31楼跳了!”娘亲很震动,当即给我打了个电话:“阿宝,不要紧,做不完就糊弄个对付上去再说。不行再打回来,你重做呗!”我娘不愧是中石化的人,一句话我就当场华丽丽地石化掉了。

次日中午,我神志不清地在走错两次大门后,成功飘出公司……现在知道大猫当日为何是来回游荡后才离开的原因了。

这个故事教育我们:自作孽不可活是千古不变一条真理!
关键词(Tag): o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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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一个人

穿过流水 发表于 2009-05-31 15:16:06

我们尊敬的敬爱的可敬的大猫最近很受伤,有天早晨,他提着包沮丧地在公司里低头游荡。来上班的同事见到他纷纷忙着问好、拍马P、提高驱动力,直到有个小猫随口面对着马背说:“你这么早就来了啊!呵呵。”还呵呵,一句话就把大猫弄得差点哭了。他抬起阴仄的脸,缓缓吐出一句话:“我~昨~晚~加~班~一直~没走~所以~现在~回家~去~”……

择日,大猫阴仄地给北京某大猫去电,幽怨地倾诉:
“我找了一个秘书,结果她现在回家生孩子去了。我请了一个技术助理,结果他休假调养心脏问题去了。至于我提起来的另一个特别助理,她竟然经常要到南京去读博士……所以还是我一个人做事,好吧,我也习惯了。”
北京猫赶紧说没事没事,暂时的,我再调人帮你。内心可得意坏了,暗想,你丫就牛吧,我让你丫平时牛,这下好了吧,咔咔~

得知此悲剧后,我及时联想到了大猫的私生活,并和特特交流了意见。一个人做事怎么了?这好比猫他自己凭借优秀的个人姿色和资本,几年来阅人无数,GF成堆,可到现在还是一个人,没结婚,恩,道理一样一样的。
特特则说:不对,他的理想状态应该是娶了一堆老婆,最后还一个人守空房!



关键词(Tag): 一个人 大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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